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湖口台 徐会刚)今年以来,湖口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由县长任总路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总路长、各乡镇长任县乡道路长、各村委会主任任村道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成效。 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