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任命葛晓燕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葛晓燕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此前报道: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葛晓燕辞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葛晓燕辞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川观新闻、江西人大)
编辑:叶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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